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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4月,由最高人民法院老干部部门申报设立的国资特邀律师事务所。2009年3月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的有关规定,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。
自其成立以来,即致力于提供一流的全方位法律服务,其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业内所共知。历经近四十年的发展,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律所,特别在对纠正疑难错案方面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亦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。
本所以“恪守职业道德、忠于事实与法律、维护正义、诚信为本、客户至上”为服务理念,努力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,以其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成绩回馈广大当事人的信任。本所的执业理念:诚实守信、公平正义。